駕駛證清分日期可以說是0點,也可以說是24點;駕駛證的記分周期是十二個月,比如你的駕駛證在6月9日領取的駕駛證,那么在第二年的6月8日就是一個記分周期,在第二年的6月8日的24點進行清分,下一個記分的周期就是從6月9日進行計算。機動車駕駛人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出現(xiàn)的記分沒有達到12分,并已經(jīng)繳納所有罰款,那么記分將被清零,否則將會計入下一個記分周期;也就是說如果這個記分周期的違章被扣6分,沒有去處理也沒有繳納罰款,那么下一個記分周期的分值就只有6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