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直轄市設立時程

1948年7月28日,華北聯(lián)合行政委員會(中央人民***前身)決定石家莊、陽泉設為直轄市。

1949年10月1日,北平改稱北京,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中心,另有11個直轄市(天津、上海、南京、西安、重慶、廣州、武漢(漢口)、沈陽、鞍山、撫順、本溪)。

1949年11月,天津設為直轄市。

1950年11月,旅大行署區(qū)設為旅大市(直轄市),由東北大行政區(qū)代管。

1952年11月15日,南京直轄市與江蘇省合并,設立為省會。

1953年7月,哈爾濱設為直轄市。

1953年9月,長春設為直轄市。

1954年6月,重慶、廣州、沈陽、長春、哈爾濱、西安、武漢、旅大、鞍山、撫順、本溪直轄市皆降格為省轄市。

1954年7月,重慶直轄市與四川省合并,隨后成為中國第一個計劃單列市。

1958年2月,天津直轄市降格為河北省轄市,河北省行政中心由保定遷往天津。

1966年5月,河北省行政中心遷回保定。

1967年1月2日,天津從河北省分離,恢復直轄市。

1997年6月18日,重慶從四川省分離,恢復直轄市。

中國直轄市概況

名稱人口(萬)面積(km2)GDP總量(億)區(qū)劃北京市2069.31641019500.616區(qū)上海市2380.436340.521602.1216區(qū)天津市1413.1511760.2614370.1616區(qū)重慶市3016.558240215719.7224區(qū)10縣4自治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