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尺寸數字(1)線性尺寸的數字一般應注寫在尺寸線的上方,也允許注寫在尺寸線的中斷處。(2)線性尺寸數字一般應按圖1-15a所示的方向注寫,并盡可能避免在圖示30°范圍內標注尺寸,當無法避免時可按圖1-15b的形式標注。2、尺寸線尺寸線用細實線繪制,表示所注尺寸的方向。3、尺寸界線(1)尺寸界線用細實線繪制,并應由圖形的輪廓線、軸線或對稱中心線處引出,也可利用輪廓線、軸線或對稱中心線作尺寸界線;(2)尺寸界線一般應與尺寸線垂直并略超過尺寸線(通常以3-4mm為宜);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相垂直,但兩尺寸界線必須相互平行。